2010年7月28日 来源: 新华网
财政部28日发布公告,决定发行2010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三期)国债,实际发行面值为280亿元,期限30年,经招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3.96%。
根据财政部公告,本期国债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以下简称各交易场所)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2010年7月29日开始发行并计息,8月2日发行结束,8月4日起,本期国债在各交易场所以现券买卖和回购的方式上市交易。
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半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1月29日、7月29日(节假日顺延,下同),2040年7月29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本期国债在2010年7月29日至8月2日的发行期内,采取场内挂牌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的方式分销,分销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股票和基金账户及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债券账户的各类投资者。承销机构根据市场情况自定价格分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