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细信息
中山区地方税务局试点推行纳税人网上开具缴款凭证
中山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试点推行纳税人网上开具缴款凭证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为了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最大程度地方便纳税人完成缴税义务,节省纳税人的办税时间与纳税成本,大连市地方税务局拟推行纳税人网上开具缴款凭证工作,现于我局进行试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凡我局所辖签订三方协议通过横向联网系统申报缴纳税款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所有缴纳社保费的缴费人均可上网自行开具缴款凭证。 
  二、开具软件 
  使用“纳税端办税平台”开具缴款凭证。该软件可在“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软件下载”模块中下载文件“pintai.rar”,解压后两个文件均需安装,请同时下载“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端办税平台发票管理系统操作手册.rar”并在使用该软件前仔细阅读。下载页面地址为:http://www.dl-l-tax.gov.cn/info/2229_483470.html。
  已经安装“纳税端办税平台”的纳税人进入该软件时系统将自动升级,不需重新安装。 
  三、操作流程 
  可自行打印的凭证包括《电子缴款凭证》、《社会保障基金电子缴款凭证》,两种缴款凭证均使用普通A4纸打印。
  《电子缴款凭证》作为税款、残保金和工会经费的记账核算凭证,已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可凭“纳税人识别号、密码”(默认密码8个8)登录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端办税平台,进入“证明打印”模块可以自行打印。 
  《社会保障基金电子缴款凭证》作为社保缴费凭证,已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可凭“纳税人识别号、密码”(默认密码8个8),未办理税务登记缴费人凭“社保编号+@sbzs、密码”(默认密码8个8)登录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端办税平台,进入“证明打印”模块可以自行打印。 
  具体操作流程及相关界面介绍参见“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端办税平台发票管理系统操作手册”第六章内容或登录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网站->纳税人学校->视频播放,点击“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端版税平台操作说明”链接,观看软件操作的讲解视频。已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亦可从办理的数字证书附带光盘中了解软件的操作和相关教学视频。 
  四、凭证用途 
  纳税人网上开具的缴款凭证,在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无误后,可作为记账核算凭证。  
  五、注意事项 
  (一)纳税人各项应缴税费缴款成功3天后,可在网上开具缴款凭证系统查询、打印电子缴款凭证。系统只可打印上一年1月1日至当期的缴款凭证,如需其他时间段缴款凭证请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窗口申请打印。
  (二)电子缴款凭证上的缴款日期,指纳税人开户银行扣缴税(费)款的日期。 
  (三)电子缴款凭证上的印模仅供网上打印电子缴款凭证使用。 
  (四)纳税人在打印凭证过程中如有疑问或者建议,请与我局征收信息科联系,电话:82332627。 
  

                                 中山区地方税务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