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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3年第62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3年记账式附息(十九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计划发行26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260亿元。 

  二、本期国债期限30年,经招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4.76%,2013年9月16日开始计息,9月16日至9月18日进行分销,9月23日起上市交易。 

  三、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半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3月16日、9月16日(节假日顺延,下同),2043年9月16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3年第1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