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细信息
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期限可以选择了

一、纳税期限可选择

税总4号公告第三条:“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由此可知,自201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纳税期限。


二、如何选择最划算

小规模纳税人因纳税期限不同,其享受免税政策的效果可能存在差异。如何选择纳税期限,关键要看实际收入情况!下面我们来看几个例子:

情况1小规模纳税人A20191-3月的销售额分别是5万元、11万元和12万元,不同的纳税期限情况如下:


1

2

3

合计

销售额

5

11

12

28

按月应纳

0

0.33

0.36

0.69

按季应纳

0            

A的季度销售额虽然不超过30万,但因为销售额在各月份间分布不均衡,导致部分月份销售额高于10万元,此类小规模纳税人选择按季度申报更为划算。同理,对于年度销售额不足120万,且分布不太均衡的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同样适合选择按季申报。

情况2小规模纳税人B20191-3月的销售额分别是5万元、10万元和25万元,不同的纳税期限情况如下:


1

2

3

合计

销售额

5

10

25

40

按月应纳

0

0

0.75

0.75

按季应纳

1.2          

B的季度销售额明显已经超过30,但其销售额在各月份间分布不均衡,个别月份低于10万元,因此选择按月申报可以让部分月份享受到免税,因此按月比按季更划算。同样,对于年度销售额明显超过120万的纳税人,若收入分布较不均衡,为了使部分低于10万元销售额的月份免税,可以选择按月申报纳税。

综合以上两个例子看,小规模纳税人如何选择申报期限一定要结合各自本年度内销售收入的分布情况来判断。值得注意的是,按季度申报可以大幅减少申报次数,降低税务管理成本。正因如此,我市为了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前期已经将绝大多数小规模纳税人核定为按季申报,所以,在此提醒大家,在选择纳税期限时也一定要结合自身情况谨慎选择,不要捡了西瓜丢了芝麻


三、选择期限如何办

虽然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实行按月纳税或按季纳税,但为确保年度内纳税人的纳税期限相对稳定,公告明确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会计年度是指,公历11日起至1231日止。小规模纳税人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任意时间均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申请日的下一申报期开始变更纳税期限(比如:前期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26日申请调整按月申报,则可以自所属期41日起,开始按月申报);但是一旦调整纳税期限后,至当年1231日前不得再次变更。


四、新政变化需关注

1、货物服务合并算

以纳税人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并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不再分别计算货物和服务销售额。(本次小微政策的销售额包含了不动产,就是说,若合计销售额低于10万时,不动产也是可以免税的)

2、销售不动产可扣除

小规模纳税人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仍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举例说明:

A小规模纳税人20191月销售货物4万元,提供服务3万元,销售不动产10万元。合计销售额为17=4+3+10)万元,剔除销售不动产后的销售额为7(=4+3)万元,因此,该纳税人销售货物和服务相对应的销售额7万元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销售不动产10万元应照章纳税。

3、差额之后享小微

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确定其是否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举例说明:

20191月,某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按月纳税)取得建筑服务收入20万元,同时向其他建筑企业支付分包款12万元,则该小规模纳税人当月扣除分包款后的销售额为8万元,未超过10万元免税标准,因此,当月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增值税申报表“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可以扣除的差额部分仍填写在附列资料对应栏次。

4、租金收入可分摊

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包括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的,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5、转小政策更给力

凡是一般纳税人(包括营改增试点行业在内的全部一般纳税人)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均可在2019年度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小后可正常享受小微免税政策。曾在2018年选择过转登记的纳税人,在2019年仍可选择转登记;2019年选择转登记的,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适用差额征税的纳税人,以差额前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选择转登记。

6、预缴未超不用交

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季度未超过30万元),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7、自开专票可继续

已经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仍可以自开;未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票的,销售额需达到月10万元(季度30万元),才能申请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转登记为小规模的纳税人仍可以继续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8、专票追回可退税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自行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就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对应的应税行为计算缴纳增值税。公告明确,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增值税。

9、小微普票选税率

享受增值税小微免税政策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发票“税率”栏次应填写相应征收率(3%5%,不应填写“免税”。但销售免税项目的(免税图书、农产品、学历教育等),发票“税率”栏次应填写“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