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细信息
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停机升级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增值税

发票管理系统停机升级的通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为优化增值税发票服务,提升纳税人体验感,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将对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届时,纳税人涉及增值税发票相关联的业务将暂停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办理业务的时间及范围

(一)暂停办理业务时间:2019年10月25日0时至2019年10月31日8时,逾期报税业务将于2019年10月10日17时至2019年10月31日8时暂停。

(二)暂停办理业务范围:

1.税务登记类:纳税人税务登记,基础信息变更,跨区域迁移,注销登记(含简易注销)等。

2.发票管理类: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核定、领用、冲红、代开、认证、勾选、退回、缴销、查验等。

3.税控设备类:税控设备发行、变更、抄报税、清卡、解锁、注销等。

4.申报征收类:增值税和消费税申报(逾期、更正申报、补充申报)、增值税申报比对、消费税申报比对、车辆购置税网上申报、出口退(免)税、成品油库存管理、因作废、冲红代开发票引起的误收税费退还申请、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申报等。

届时大连市各办税服务厅、办税窗口等办税场所,以及大连市电子税务局、移动办税平台(包括车购税手机APP)、自助办税终端将停办以上业务事项。

二、停机期间可正常办理的业务

(一)纳税人端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具和作废。

(二)除本通告暂停办理业务范围以外的涉税事项均可正常办理。

三、恢复办理业务时间安排

2019年10月31日8时起,增值税发票系统2.0版正式上线运行,全市各办税服务厅、办税窗口等办税场所,以及大连市电子税务局、移动办税平台(包括车购税手机APP)、自助办税终端等信息系统恢复业务办理。

四、注意事项

(一)暂停业务期间,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避开暂停办理业务时段,提前或延后办理代开增值税发票、出口退税申报、发票领用等涉税事项,尽量减少因系统升级对办理涉税业务带来的影响。

(二)及时联网登录税控开票系统。请纳税人务必于2019年10月24日17时前结合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提前申领发票;于2019年10月24日17时前登录税控开票系统并保持互联网在线状态,确保系统自动完成离线开票时限和限额变更;请成品油经销企业在停机前及时下载成品油库存。

(三)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本次系统升级后,相关功能、性能将有较大优化和提升。届时,主管税务机关将会组织安排纳税人集中培训,帮助纳税人熟练掌握系统相关操作。

(四)停机升级期间,请广大纳税人及时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大连市电子税务局、微信大连税务订阅号、大连税务企业号和各地办税服务厅通知公告,切勿相信来源不明的各类虚假涉税信息,如有疑问,请使用大连税务企业号“智能12366”或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五)业务恢复办理初期,请广大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办理涉税事项,避免出现拥堵、办理时间过长等情况。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