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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辨别财政票据的真伪

如何辨别财政票据的真伪

 

    为更好的规范财政票据使用,加强财政票据管理,提高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和财务人员辨别财政票据真伪的能力,现将有关财政票据真伪的几个问题简单介绍一下:

一、目前我市财政票据的种类

    我市现有财政票据主要有三类:一是非税收入类票据。包括:1、非税收入通用票据,即辽宁省非税收入统一收据;2、非税收入专用票据,包括:辽宁省罚没款收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专用票据等;3、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二是结算类票据。即辽宁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三是其他财政票据。包括:1、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2、辽宁省幼儿园、托儿所收费专用收据;3、医疗收费票据;4、辽宁省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5、辽宁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6、辽宁省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据等。

二、如何辨别财政票据的真伪

一是看财政票据是否套印财政机关监制章。辽宁省所有的财政票据均套印全国统一的椭圆形财政票据监制章。

二是判明监制章的真伪。财政票据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形,上环规格长轴为31mm,短轴为21mm,内环加刻一细线,上环刻“财政票据监制章”字样,下环刻制“财政部监制”字样,中间刻制监印票据的财政部门所在省(市、自治区)名称,字体为中宋简写体,印色为大红色,其规范式样如下:

三是财政票据上都注明印刷厂名、监字号、编码、防伪校验码等。需要说明的是,目前我市已经实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对于票据电子化系统开出的票据,在票据的右上角均带有唯一的以DCP开头的20位防伪校验码。同时,财政票据的编码位数为10位。具体样式如下:

四是财政票据的纸质和票面文字格式是否规范。辽宁省财政票据均使用统一的防伪纸及底纹,单联票据统一使用609彩纤“LCz”水印防伪纸;多联票据统一使用上纸459、中纸529、下纸479彩纤防伪无碳复写纸。

三、需要强调的几个问题

一是违规使用“辽宁省财政厅监制”的专用收款收据问题。目前市场上使用比较多的是辽宁省财政厅已经废止的套印“辽宁省财政厅监制”字样的专用收款收据,即“辽财会帐证49号”。经查,2008年省财政厅在《辽宁日报》上刊登了《关于废止“辽宁省财政厅监制”专用收款收据的公告》,明确该收款收据不属于财政票据,不能作为报销依据,出具该收据的单位应当提供具有报销效力的财政票据或税务发票。辽财会帐证49号”票样如下:

二是政府规划的占道停车场使用财政票据问题。根据市政府令《大连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第123号)规定,从2013年3月1日起,政府施划的道路停车场泊位收入属于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应全部上缴财政部门,票据方面应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发的财政票据。目前市公安局下属驭航泊车管理中心管理的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道路停车场已经全部使用财政票据,原地税发票已不再使用。停车场收费财政票据目前主要包括1元、2元、5元、10元、20元、50元和100元的定额票据,以及机打财政票据,票据票样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