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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地税推行网上开具缴款凭证
    为了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缴费)人履行缴税(缴费)义务,节省纳税(缴费)人的办税时间和纳税成本,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决定从2013年3月份开始,在征管范围内推行纳税(缴费)人网上开具缴款凭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凡签订委托缴款三方(纳税人、税务机关、纳税人开户银行)协议,并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申报缴纳税款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缴纳社保费的缴费人均可通过网络自行开具缴款凭证。

二、开具软件

纳税(缴费)人需要使用“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端办税平台”开具缴款凭证。该软件可在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网站(网址为:http://www.dl-l-tax.gov.cn)“下载中心—软件下载”链接中下载并安装“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端办税平台”。
已经安装“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端办税平台”的纳税人运用该软件时系统将自动升级,不需重新安装。

 三、操作流程

已办理网络机打发票且取得电子钥匙的纳税(缴费)人,可以直接使用电子钥匙登录“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端办税平台”,进入“证明打印”模块可以自行打印《电子缴款凭证》和《社会保障基金电子缴款凭证》。
已办理税务登记但尚未办理网络机打发票的纳税(缴费)人,凭“纳税人识别号、密码”(默认密码为88888888)登录“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端办税平台”,进入“证明打印”模块可以自行打印《电子缴款凭证》和《社会保障基金电子缴款凭证》。
无税务登记对应关系的缴费人,凭“社保编号@sbzs、密码”(默认密码88888888)登录“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端办税平台”,进入“证明打印”模块可以自行打印《社会保障基金电子缴款凭证》。
具体操作流程及相关界面介绍参见“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端办税平台发票管理系统操作手册”第六章内容或登录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网站->纳税人学校->视频播放,点击“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端办税平台操作说明”链接。已办理网络机打发票的纳税人,亦可从办理的数字证书附带光盘中了解软件操作。

    四、凭证用途

纳税(缴费)人网上开具的缴款凭证,在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无误后,可作为记账核算凭证。纳税(缴费)人取得网上开具的缴款凭证后,如需开具正式完税证明(社会保障基金专用收据),可凭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纳税人如涉及办理退税的,可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审批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纳税(缴费)人各项应缴税费缴款成功3天后,可在网上进行缴款情况查询及打印电子缴款凭证。系统保留上一年度至本年内的缴款信息。若纳税(缴费)人需要打印超出自行打印期限的信息,可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受理窗口申请打印。
(二)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申报缴纳税款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选择网上自行打印的《电子缴款凭证》或开户银行打印的《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之中的任一凭证作为记账核算凭证。
(三)为了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从2013年5月起,税务机关不再向缴费人邮寄《社会保障基金专用收据》,缴费人需自行打印《社会保障基金电子缴款凭证》。
(四)电子缴款凭证上的缴款日期,指纳税(缴费)人开户银行扣缴税(费)款的日期。 
(五)电子缴款凭证上的印模仅供网上打印电子缴款凭证使用。
(六)纳税(缴费)人在打印凭证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特此通告。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2013年2月27日